习主席早在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就再次严厉批评了发生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环节的违法违纪问题。其实相较于贪官富商等罪犯在监狱里做什么,民众更加关心他们在监狱待了多久……

原广东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总裁张海一审被判15年有期徒刑。关押不到6年时,他通过多次违法减刑提前出狱。

《南方周末》报道,广东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却一天牢没坐,反而在江门一个高档小区过起了好日子,据说是因为,还在审理期间,他就花了不到10万元钱,办好了“保外就医”。林崇中通过医生,患上了“原发性高血压三级、极高危、三期”,与之合谋的还有关押他的河源市看守所的民警、指导员、所长。出现违法违规保外就医的情况不是法律法规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法律法规再完善,还要靠人来执行,执法者人正则法正,人邪则法歪,人恶则法黑。

6月24日(记者林子桢)报道,颜福兵转到贵州省王武监狱开始服刑10天后死亡。入监狱第三天(6月16日),亲属会见时,颜褔兵已瘦骨嶙峋、生命垂危,“眼睛勉强能睁开”。在那次会见中,狱方告诉家属,颜褔兵“因肺炎引起心包积液,随时有生命危险”。亲属当场提出保外就医、自费转院治疗等要求,医院的医疗条件和狱医的医疗水平完全能够治疗颜褔兵病症,“颜褔兵不符合外诊及保外就医的条件”。监狱有条件有能力完全能够保障治疗,颜褔兵却在7天后死亡;明确告知家属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又明确告知家属不符合外诊及保外就医的条件,这是不是前后矛盾?

还有辽宁锦州监狱服刑人员宫绍洪,疑似强碱中毒,危及生命已有半年多,现生命垂危。亲属多次依法向相关部门递交请求保外就医至今没有得到答复,请求提供宫绍洪体检报告、病历病志复印件的申请书。至今也没有得到相关的材料。

综上所述,保外就医本该是司法不背以人为本,是服刑人员生命权的最后保障,是党性人性的具体展现。本来充满阳光,却被司法中的雾霾所遮挡,真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服刑人员无法获得“保外就医”;本不该保外就医的贪官,却能通过买通医生,警犯勾结权钱交易,花钱就能办好“保外就医”。这究竟是在执法还是在违法妄法?然而,像这样的案例并非孤立,针对“有钱人”、“有权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截至去年8月,全国就有例,其中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76人;共发现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件。

由此说明,只要是掌握着法权的人处于一个利益链条当中,法就不起作用;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明确时,法权只能为他们提供各种便利,而无人问津。建议有关方面采取层层问责,层层权首、权责权问就是解决目前问题的至简至易法,要在民主监督条件下实施权责权问。只要问责一把手,责任连带就有人管了就不推了;就会对党和人民产生敬畏心,就能在良心责任中找回人性、法性、党性,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确保司法公正,确保“保外就医”在阳光下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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