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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01
院校名称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02
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号
03
招生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04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5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06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07
招生计划及说明
08
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09
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4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33号)关于高职扩招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可报考我校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
10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护理专业色盲色弱不宜。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11
测试安排
测试日期:10月10日
测试地点: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水产路号)
测试科目:职业技能测试
具体测试时间以志愿填报时所选时间段为准。
12
录取规则
一、免试及保送录取条件
1、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中职组)个人三等奖(含)以上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中职毕业生可获得我校保送资格。
2.取得初级(含)以上的考生,可免试职业技能测试,计为分,职业技能证书无须专业对口。免试考生按证书等级、颁证机构从高到低排序。
3.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护士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试职业技能测试,计为分,职业技能证书无须专业对口。
4.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9月7日-8日登录我校网站(edu.shs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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