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急性心包炎专科治疗医院 >> 急性心包炎治疗 >> 慢性病和重大疾病鉴定通知
各参保城镇居民:
为减轻患有特殊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的参保居民(含城镇低保对象)个人经济负担,决定对曾都区符合条件的患者进行一次疾病鉴定,并办理《城镇居民特殊慢性疾病医疗证》和《城镇居民重大疾病门诊医疗保险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鉴定时间:年10月22日
2、鉴定地点:医院门诊三楼
3、特殊慢性疾病鉴定范围: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等重要器官损害)、冠心病、糖尿病(伴并发症)、慢性肾功能不全、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晚期肝硬化、精神分裂症、癫痫、器质性心脏病(伴二度心衰)、慢性阻塞性肺病(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含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的抗病毒治疗等。
重大疾病鉴定范围: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药费(包括抗排斥药血浓度监测费、肝肾功能检查费、尿液检查费等),尿毒症透析治疗费,血友病使用凝血因子或输鲜血的费用等。
4、鉴定时个人须携带与所鉴定疾病相符的1次以上住院病历或相关的检查资料、住院诊断证明(有住院号)和1张1寸免冠照片。
注:原已办理《城镇居民特殊慢性疾病医疗证》和《城镇居民重大疾病门诊医疗保险证》的患者,继续有效,不重新鉴定。
曾都区医疗保险局
二0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