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年高职扩招

(二段单独招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高职扩招对象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A类);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B类);退役军人(C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D类);企业在岗职工和基层农技人员(E类)等群体。

2.报考条件

已参加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高职单招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报名系统报名;未参加年高考报名的考生,须进行高考补报名,再登录我校官方网站进行高职扩招(二段高职单招)报名。高考补报名时间为:8月25日――8月31日在考生户口所在县区招考办报名。

3.考生身份资格审查

考生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按照省招考办要求执行。

高职扩招考生身份审核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分工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技工学校学籍、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企业在岗职工身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身份。具体审核条件及办法按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资格审核时间为9月1日――9月10日。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将进行公示,考生可于9月11至12日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

4.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不符合规定考生不予录取。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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